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崔詞勇)5月19日晚,寧遠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鄒家誠帶領團隊走進當事人家中,開展了一場特殊的“夜間調解”,成功化解一起歷時兩年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。這場調解,不僅體現了執行法官“司法為民”的責任擔當,更以柔性司法智慧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。
案件背景:侵權糾紛陷僵局,申請人生活陷入困境
2023年3月,被執行人胡某駕駛普通兩輪摩托車搭乘申請執行人盤某出行,卻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側翻,造成盤某身體多處骨折、右側肺挫傷等。盤某先后在寧遠縣中醫醫院、興安界首骨傷醫院住院治療,共計29天。經寧遠縣公安交警大隊作出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(簡易程序)》,認定胡某需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,盤某不負責任。雙方因醫療費賠償問題協商不成遂訴至寧遠縣人民法院,判決生效后,案件進入執行程序。鄒家誠調查發現,胡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,且家中妻子身患腫瘤、兒子患多發性硬化癥,全家僅靠胡某一人艱難支撐。5萬多元的執行標的,對胡某這樣的家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。
夜間調解:深入現場解心結,柔性司法顯溫度
為打破執行僵局,鄒家誠帶領團隊多次走訪胡某家及周邊社區,了解到胡某每日清晨便出門干農活,直到傍晚才回到家中。為最大程度減少對胡某正常生活的影響,鄒家誠決定將調解時間定在當晚8點。
調解現場,執行團隊在胡某家中臨時架起調解桌。經過近2小時的協商,雙方最終達成協議:胡某一共給付盤某24000余元。盤某當面仔細清點完畢,雙方達成執行和解。當調解結束時,墻上的掛鐘已指向晚上10點,而當事人臉上緊鎖的眉頭終于舒展開來。
執行成效:司法服務“零距離”,雙贏局面促和諧
此次夜間調解是寧遠縣人民法院深化“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的生動寫照。今年以來,該院針對涉民生案件推出“夜間執行”“假日調解”等特色機制,截至目前,已累計化解類似糾紛案件23起,執行到位金額超180萬元。司法工作不僅要講法理,更要講情理。只有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,才能讓法律判決落到實處,讓公平正義以更溫暖、更可感的方式走進群眾心間。
責編:左爽
一審:左爽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